【本報台北訊】立委王育敏與董氏基金會昨天舉行記者會,批評目前市售水果口味飲料,不僅果汁含量極低,甚至完全不含果汁,卻因飲料名稱或包裝誤導消費者,影響健康,呼籲應強制標示;衛生署表示,會再邀專家學者研究強制標示的可能性。
董氏基金會去年八月和今年三月至五月,共針對六十種市售果汁含量低於百分之十,以及完全不含果汁的飲品進行調查。
調查發現,不管成人或小孩都會因包裝上有水果圖片,就認為含有果汁,孩童會因為包裝上的水果圖案愈多、愈真實,就認為果汁含量豐富,誤解指數高達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八十三。
部分有檸檬口味的茶飲不含檸檬汁,但卻添加檸檬酸,多數民眾仍認為檸檬酸等同檸檬汁。
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組營養師尤宣文表示,多數民眾都不知道檸檬茶、檸檬紅茶等完全不含檸檬原汁,而是添加檸檬酸、檸檬香料等的食品添加物,呼籲業者應標示清楚。
王育敏說,依據《食品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食管局僅要求果汁含量百分之十以上的飲料,須標示果汁含量,但果汁含量不超過百分之十的飲料,完全沒訂規範。
王育敏要求食管局檢討現行法令,針對果汁含量低於百分之十的飲料,包裝應清楚標示,若未含果汁而僅有水果口味的飲品,包裝應清楚標示「無果汁」。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副組長馮潤蘭表示,果汁含量百分之十以下的產品,屬於風味飲料,並不是果汁,食管局已經透過飲料公會宣導廠商要清楚標示,會再邀專家學者及廠商,研究強制標示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