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中國大陸修訂「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內地就業管理規定」,將在十月一日正式實施,而其中的社會保險金規定重新修正後,將增加台商的人事成本支出,預計台幹將會大規模回流台灣。
大陸重新修訂「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內地就業管理規定」,其中社會保險法費用增加。以二○○五年上海市政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金最高為人民幣六千零九十九元計算,台商在上海每聘用一名台幹,每月要繳納人民幣二千二百五十六元的社會保險金,一年將增加人民幣二萬七千零元的社會保險支出。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表示,新修正的條文中擴大台灣居民在大陸就業空間,台商可根據企業需求,自行聘僱台灣居民,並簡化台灣居民在大陸就業手續,但卻增加台資企業增聘台籍幹部的用人成本,這將會減低台商聘用台幹的意願。
林由敏指出,目前台籍幹部在大陸投保的社會保險成本,有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五種,也就是俗稱的「五金」社會保險。台商雇主與台幹在「五金」的分攤比例,為雇主負擔百分之二十,僱員負擔百分之八,現在社會保險金增加,成本提高,而為了減低成本,台商可能會取消台幹在台灣的勞健保或「勞退新制」所規定百分之六的退休金提撥,藉以減低人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