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慧開法師(佛光大學佛教學院院長、南華大學生死學系教授)
意義治療學對生命存在的
基本觀點
傅朗克的意義治療學,預設了他對生命存在與人性本質的基本觀點,他認為人類生命的存在有三大層面,即是:(一)身體層面、(二)心理層面、(三)精神性或意義探索層面。由於傅朗克本身的猶太教背景 (不過他並不算是虔誠的教徒,因為他不太願意接受制度化或形式化的宗教),有時候在意義探索層面之上,再加上第四個層面,稱之為「神學(theology)」層面。
他之所以加上此一層面,是為了能進一步分辨出「世俗世間的生活意義及其探索」,與「攸關生死的終極意義及其探索」,而讓二者有所區隔之故,亦即將前者放在精神性或意義探索層面,而將後者置於神學探索層面。在這樣的意涵之下,意義治療學可視為為連結科學(精神醫學)與宗教的一座橋樑。
意義治療學的宗教態度
以美國為例,意義治療學並不屬於精神醫學與精神治療的主流,一般流行的精神治療或者心理治療,仍然是以弗洛依德的心理分析為主,幾乎千篇一律地只顧及到如何治療日常世俗生活之中,由於失業、孤獨、性冷感、家庭失和、人際關係的緊張或失調等因素所引發的心理病症;而對於死亡問題、宗教解脫或者救贖等精神高層次的課題則敬而遠之,規避不談。
美國絕大多數心理治療專家都認為,此類高度精神性乃至宗教性的課題,與他們的實際職責沒有直接關聯,應予區隔,專由神父或牧師等宗教人士來處理才對。只有意義治療學算是例外,不但以積極的態度,從旁協助心理病症患者或末期絕症患者,建立健全的生死觀,而且認為這是精神治療最為緊要的一項職責。
傅朗克常說,意義治療是一種「醫療上的牧師之職」(medical ministry),一方面要進行科學性質的現象觀察與分析,另一方面又要打開銜接高度精神性,與宗教性等生命價值領域的向上門,例如:人生的課題任務、自由與責任、生死的終極意義、宗教救贖或解脫等。他認為意義治療雖然不能踰越(科學範圍內)精神治療的界限,但是必須要保留一條通往宗教追尋之路,而由患者自行決定,是否需要跨入宗教探索的領域。
精神治療三大學派的
對照與比較
意義治療學主張,人類作為萬物之靈,在生命高層次的精神價值取向上,其核心是以自我生命意義的探索、深化與實踐為首要優先,然後才有快樂或權力之類的副產品或附加價值隨之而來。反之,一個人若是以快樂的追尋,或權力的追求作為其人生的首要或核心目標,即使能一時獲得,也無法保證能夠長久擁有,更遑論能否因此(快樂或權力)而找到其自我生命的價值與意義。
傅朗克的信念是,人生的根本意義既非如弗洛伊德所云的快樂,亦非如阿德勒所云的權力,而是在於超越自己,找到一個比自己目前更高的生活目標;權力只是達到目標的方法,而快樂也只是在超越自己時所衍生的副產品。因此,把快樂本身當成目標,反而得不到快樂;只有追求一個超越自己的目標,我們才會真正得到快樂與滿足。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