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國人賞鳥活動不時出現虐待野生動物行為,有人為了拍攝珍稀鳥類,以餵食、播放鳥音等方式吸引野鳥;甚至為了達到拍攝目的,不惜追鳥、嚇鳥,而引發爭議。筆者就曾親眼見過有人用石頭丟鳥,以彈弓彈射鳥巢的惡行。
賞鳥攝鳥,是個非常有益身心健康的野外休閒活動,對於生態知識的成長皆有助益;然若為快速達到賞鳥拍攝鳥兒的目的,以不當的手段騷擾鳥的正常作息,就是野蠻的虐鳥及侵害鳥權的惡劣行為,已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在西方是很嚴重的違法之舉。
但主管單位林務局保育組官員卻只輕鬆地說,鳥友拍攝方式是否涉及騷擾,可能有模糊地帶,各縣市也有取締上的困擾,難以禁絕擾鳥行為。
美麗的台灣寶島是動物生活的樂園,鳥類也是台灣生態之寶,絕對不容許國人隨意破壞鳥類的保育。
筆者認為,除了訴諸民眾自律外,光是靠勸導並無法徹底阻止干擾鳥類的行為,各有關單位應當及時集會商議,並修定相關騷擾內容及統一罰則,我想,唯有重罰,才足以嚇阻禁絕騷鳥虐鳥惡行。宋隆俊(新北市/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