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基隆訊】涉及基隆公車處購地弊案的市長許財利,昨天遭基隆地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褫奪公權八年,許財利表示將提起上訴;主動爆料並協助調查的同案被告林正明,則被判處二年徒刑,緩刑五年。
國民黨中央在獲知這項判決後,即刻做出開除國民黨黨籍的處分。
購地案發生在二○○一年,曾任基隆市副議長的杜鎮川,知道基隆市公車處欲興建公車處修理場,乃邀約許財利共同投資購買五豐公司股權與土地。許財利另找友人林正明、蔣錦華等人共同籌募資金,再利用市長職權施壓公車處人員採購,以公車處支付的購地款,作為購買五豐化工股權與土地尾款。同時,利用變更都市計畫方式,將這筆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由乙種工業用地,變更為中密度開發的住宅區,藉此提高土地利用價值,以牟取暴利。後來市議會認為得標與底價太接近,疑有弊端要求解約,並向基隆地檢署告發。
法官昨天宣判,除許財利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褫奪公權八年外,同案被告基隆市前副議長杜鎮川,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褫奪公權七年,蔣錦華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八個月,褫奪公權五年,列為污點證人的林正明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褫奪公權三年,緩刑五年。
獲知法官的判決後,許財利大呼冤旺,並表示將會繼續上訴。在市長選舉時大力為許財利助選的國民黨主席、台北市長馬英九則在台北市議會中,向基隆市民道歉。依據地方制度法,許財利雖然因為圖利罪被判決有罪,卻不需要解職,必須要二審宣判有罪後,才要面臨被解職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