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主計處統計,全台七百五十萬受雇勞工中,從事兼差的人約有六萬二千人;不過,勞委會卻認為這數字太過保守,遠遠低估了「阿魯族」的數量。
「阿魯族」是從日語直譯過來的外來語「a-lu-bai-do」,意思為兼差賺外快,但賺外快聽起來有違反工作倫理之虞,因此兼差一族就正名稱呼自己為「阿魯族」;「阿魯族」是指除了正職外還有在兼差或接案的族群。
現在的「阿魯族」不再是下班後開開計程車或做手工藝品貼補家用這麼簡單,隨著科技發達,利用「網路」兼差,成為阿魯族的新趨勢。
想要當「阿魯族」,除了要具備專長以外,也得小心不要誤觸地雷。例如,兼差不要唯恐天下不知、不要耽誤正職工作、不要挖公司牆角、不要濫用正職公司資源;最重要的是,「阿魯族」要學會「低調」,就算一心多用,在正職工作場合,仍得表現出一心無二。
不過,「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阿魯族」兼職如果走火入魔,到了耽誤正職工作,甚至積勞成疾,那就得不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