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兩起抗議事件令人感慨,政府對於堅持「依法行政」似乎是有選擇性的。
一起抗議事件是蘭嶼達悟族居民,抗議當初政府以興建罐頭工廠為由,騙他們接收台電的核廢料。如今三十年租約到期,台電卻賴著不走,被迫上演抗議行動。
另外一起是師大商圈的抗議活動,抗議台北市政府拒絕介入協商居民與商家之間的糾紛,逕自決定「依法行政」,發公文要求違法店家拆遷,全然不顧全台北多的是其他同樣情況的商家。
個人並非反對台北市政府要求師大商圈違法店家搬遷,只是同樣是違法,蘭嶼居民卻被迫繼續與核廢料住在一起,台電不搬就是不搬,吃定了政府單位不可能親自出手處理核廢料搬遷問題。
反觀師大商圈的商家,雖然一樣是違法,但是,過去十餘年來,從中央的觀光局、文建會,到台北市文化局,一再地把師大商圈當作重點發展商圈,投入大筆預算舉辦活動,吸引民眾造訪、商家進駐,如今卻突然翻臉,搬出法令來,要求商店搬遷。
同樣違法兩樣情,難怪馬克思主義的學者說,國家的法律,不過是為資產階級與統治階級服務的工具,如果對資產家與統治階級有害,不是修法,就是假裝沒看到。
近年來民間不斷要求司法改革,如果這種選擇性依法行政的態度不改,恐怕司法再怎麼改革,人民還是得繼續承受這類不公平的情況!
盼望政府不要一國兩制,違法的該罰,就請一體適用,不要碰到大財團或資本家就縮手,對小老百姓卻是絲毫不留餘地!
許奔(台北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