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祖翔台北報導】立委王育敏、謝國樑召開記者會,指出虐兒案的父母多為高風險家庭,除提議修法「調高虐兒刑度」外,更要求法務部全面清查吸毒嫌疑人與受刑人家中子女狀況。王育敏根據內政部統計表示,高風險家庭的照顧者若有酗酒、藥物濫用情況,子女被虐機率是一般兒童的三倍。
王育敏根據內政部統計指出,去年全台高達一萬七千多名兒少受虐,上周更連續發生兩起虐兒致死案件,分析重大虐童案後發現,加虐者多與父母吸毒、販毒有關,尤其高風險家庭的照顧者若有酗酒、藥物濫用,子女被虐機率是一般兒童的三倍。
因此,提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妨害幼童自然發育罪」的修正草案,未來對未滿十六歲兒少凌虐,不需成傷,立即求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凌虐致人於死者,最高處無期徒刑;受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育敏表示,原法條虐兒的構成要件僅限於身體,考慮再修正為「足以妨害兒少身心健全或發展」,並將此案列為優先法案,以給予兒童更完善的保護。為避免虐童憾事再發生,也要求法務部全面清查遭通緝的嫌疑人、受刑人、勒戒的吸毒犯,確認家中未成年子女或六歲以下子女是否得到妥適照顧。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贊同提案:「許多虐童案的加害者的確是吸毒犯,他們就算有心好好照顧子女,也因為能力受限而作罷,因此,贊成加強關注高風險家庭與提高刑責;我們覺得,政府本來就該投入更多資源。」但她認為,在清查方式上,還必須再斟,以不傷害隱私權為原則,清查人選要更專業。
家扶基金會社會資源處主任游淑貞則認為,若施虐者故意為之,自然贊成加重刑責,若屬疏忽,就該接受強制性親職教育;高風險家庭子女照顧清查方面,家扶已與政府合作處理「預防」與「既成兒虐事實、需要介入輔導」的服務,若立委的提議變成全民一起關心的議題,當然會更好。
另外,台北市社會局依據去年十一月修正的《兒童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舉辦「兒少代表遴選活動」,以培訓十一至二十一歲兒少參加公共事務與兒少權益議題研討的能力,建立公民審議概念。
遴選至三月九日,以推薦方式進行,培訓後將協助政府蒐集兒少意見、參加會議、提出政策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