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性別外,限定學歷、年齡以及學校等條件,是否也是一種另一種歧視?
一位曾有意應徵某電子公司作業員的許小姐指出,當初她認為此工作是屬於基層性質,雖很繁瑣但不至於無法勝任,因此她以三十六歲的年齡前往應徵,雇主卻告訴她,他們的需求是三十五歲以下,如果二十幾歲出頭更棒,暗示她年齡過高,不任用。
對於職場上這種另類歧視,藍福良指出,目前年齡歧視經過修法,還有政府機關加強發函糾正下,已逐步改正;在限役畢以及男女薪資差異化等部分,也已逐漸改變。不過,學歷及學校等方面,一時間,雇主觀念恐難以扭轉,還需循序漸進宣傳。
目前社會上,許多雇主已取消年齡限制,隨著兩性平權觀念愈來愈開放,未來婦女就業將不受年齡高低所限;日前中華電信員工招考,即首度取消年齡限制,象徵兩性平等工作觀念愈來愈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