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不少護膚、美容中心,促銷三百九十九、五百九十九元的體驗券,台北市消保官卻接獲越來越多申訴案件,指消費者不僅當不成貴婦,反而被強迫買了十多萬元保養品,或是因為美容師技巧不佳,造成眼球受傷。
一位粉領族興沖沖買了臉部SPA體驗券,結果施作過程中,美容師手勁不當,在按壓當時她就覺得眼球疼痛,就醫後檢查眼球受傷充血,幸好沒有造成永久性傷害,她非常生氣要求賠償。
另一位小姐則是在全身SPA時,美容師一個不小心把保養液抹到她的眼睛裡,造成她眼睛發炎,由於她在體驗之外,還買了其他課程,憤而要求退費。
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消保官黃鈺生昨天在一場研討會表示,接獲這兩件申訴案件後,他到位於市區的店家一看,都是美輪美奐,裝潢高級。消費者被體驗券吸引上門後,可能被富麗堂皇的陳設迷惑,以為很超值,卻沒有考慮到服務品質。
黃鈺生也說,除了體驗時受傷外,最常見的就是被強迫購買產品及課程,多花了比體驗券十倍甚至百倍的錢。即使業者標榜不推銷,但消費者一進門,脫光了衣服,被美容師、店長團團圍住,疲勞轟炸下,甚至說「身材、臉蛋這麼差,會交不到男朋友」,消費者不敵只好乖乖刷卡或提款。
而且為防止消費者退貨,業者也有花招。黃鈺生說,業者會請消費者簽下「自願拆封同意書」,而且把消費者買的所有產品一次全部打開,然後丟掉外包裝,還在瓶罐上寫下消費者的名字,想退貨時就會被拒絕。曾有消費者一次買下二十一罐化妝品,業者就以這種手法防止退貨。
另一個手法是「先看錢再談商品」,業者先看消費者提款卡裡有多少錢,或是信用卡的額度上限,再談搭配商品,例如以十五萬元買二十萬元的商品。
黃鈺生說,使用體驗券無可厚非,他建議消費者到現場試作時,一定拒絕簽約,同時也不購買任何產品,免得事後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