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據美國吉布生‧唐恩‧克魯契(GDC)法律事務所公布的研究指出,二○一一會計年度(二○一○年十月至二○一一年九月)在所有涉嫌對美國政府進行詐欺行為的訟案中,政府發給檢舉人的報酬總額超過五億三千兩百萬美元(約台幣一百六十一億元),創新高紀錄。
報酬最高的個案達九千六百萬美元(約台幣二十九億一百零三萬元)。
依據「申報不實法」,檢舉人最高可得到補罰金額百分之三十的酬勞。二○一一年度美國司法部依據「申報不實法」進行訴訟而收回的公帑,共計三十億兩千萬美元,為第三高紀錄,比二○一○年的三十億九千萬美元僅略低。但檢舉人得到的酬勞卻比上年度好。
司法部一直沿用「南北戰爭」時期為了清查承包商胡作非為所設計的法律,積極追蹤醫療業者及製藥公司,調查業者是否向政府溢報醫藥及補助費用。
去年度此類訟案中,因檢舉人舉發而促使政府向業者提告的占百分之八十五,高於前年的百分之七十五。
檢舉人能獲得多大比例的酬勞,是依檢舉人舉發案件的時間比政府接手的時間早多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