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港官員昨天在香港簽署台港新航約,新航約首次由官員簽署,也首次比照國際航約,不再指定飛航公司,只明定總運量,航空公司航權回歸雙方民航機關分配。雙方客貨運量大幅提升,尤其是貨運,將由每周一千七百公噸,提升到三千公噸,客運量由每周雙方各一百七十班,增為每周各二百零五班。
新航約明年一月一日生效,從夏季班表開始,夏季班表是三月底開始。
航約由我民航局副局長李萬里,與港府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李忠善主導,經過一年多磋商,昨天正式簽訂協議,簽約的官員是我駐香港經濟文化辦事處長朱曦,與香港駐台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主任梁志仁。
民航局說,除客運增班外,台港新航約的貨運總容量也由雙方每周各一千七百噸,增加為二千八百噸,明年夏季班表起再增為三千噸;新航約也將以定期航班方式管理的「特別包機」納入,也就是不額外收取申請費用,鼓勵業者開發市場,未來台中、花蓮、台東、馬公、金門及台南與香港間都可申請經營「特別包機」,各航點每周最多二十八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