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乳癌病友出面泣訴健保不給付口服標靶藥物「泰嘉錠」,引起關注,全人癌症關懷基金會董事長謝瑞坤,質疑健保局對藥物審查標準莫衷一是,沒有相同的遊戲規則,甚至還有療程使用期限的規定,他昨天帶領十多位乳癌病友,向監察院檢舉健保局失職。
謝瑞坤說,台灣每年新增癌症患者近八萬人,癌症治療支付占健保支出百分之二十,健保局分配資源時,應考量癌症病人治療的平等權利。
謝瑞坤舉例,目前有健保給付的乳癌標靶藥物「賀癌平」,增加病人存活三點七個月,每一病人每個月的治療藥費約七萬七千多元,相較未給付的「泰嘉錠」,病人存活期四點三個月、每月藥費七萬五千多元,兩者成本效益相差不遠,但泰嘉錠卻申請三年仍無法納入健保給付。
謝瑞坤說,健保局訂出不合理的限制,例如治療大腸癌的「爾必得舒」,要事先審查,療程以九周為限,使用總療程也以十八周為限。因為有療程限制,治療明明有效,但時間到了患者就要自費,今年新核准的癌思停規定只能使用二十四周,對平均存活十八個月的患者情何以堪。
他質疑,為何只有少數癌症有這種給付限制。由於多次向健保局建言無效,他才帶癌友向監察院檢舉健保局失職,要求設計合理的藥物給付審查制度。
健保局:證實療效再審查
對於醫師、病友團體指健保局審查新藥給付標準不公平,健保局回應表示,健保資源有限,審查以藥物療效、健保財務負擔為主要考量因素。「泰嘉錠」最近一次提出申請是五月,但資料看來,使用泰嘉錠治療的實驗組、跟對照組之間療效沒有很大差異,藥廠若能補件提出新的研究報告,健保局可以再邀請專家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