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去年高捷泰勞事件爆發,不僅重創台灣國際形象,也讓台灣外勞人權蒙上陰影,為扭轉外界印象,行政院勞委會遂進行一連串改善外勞人權措施,其中改變最大的是,外勞可自由轉換雇主,不必受限於受虐、性侵害等因素,但仍禁止跨業轉換。
過去外勞只有在雇主因故去世或受虐等理由,才能更換雇主,而雇主一旦與外勞解約後,便有一年不得聘雇外勞,這成為雙方合議中止契約最大障礙,因此,勞委會決定修法刪除雇主與外勞解約後,一年內不得申請外勞名額規定,形同對外勞轉換雇主解禁。
不過,若外勞轉換工作三次不成,就得遣返出境。而為防止某些類別的外勞「大缺工」,勞委會對跨業轉換仍未放寬,即家庭類外勞仍不能轉到產業外勞。
此外,針對外勞因受虐、性侵害等因素接受庇護,勞委會也同意庇護期間空窗期不計入工作期限。
有勞工團體反映,很多外勞來台工作都是積欠龐大債務,且在台工作期限只有三年,一旦因雇主虐待或遭受性侵等不幸狀況安置到庇護中心,庇護期間等待時間長,且不見得有新雇主願意立即聘雇,過度期間外勞無收入,而庇護期滿後,可能工作期限也到了,對遭受不幸的外勞而言,形同二度懲罰,因此勞委會同意庇護期間「空窗期」不計入工作期限。
同時,勞委會也宣布開放第二波3K(辛苦、骯髒、危險)製造業引進外勞,七千五百個名額將開放給二十個製造業的特定製程,包括金屬、模具、材料等,從九月一日起接受登記申請,屆時國內外勞總數將破三十五萬大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