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全民健保再傳變革,未來不管移民、留學或海外工作,健保費一毛都逃不掉,為避免長年旅居國外民眾平時不必繳保費,卻可回國享受醫療服務的積弊,健保監理委員會昨針對二代健保施行細則討論修正,建議衛生署刪除現行出國停復保規定,人不管跨出台灣國門與否,都得乖乖按月繳納健保費;另會中也建議,放寬二代健保外國人需連續居留滿六個月才能納保規定,改為得出國一次、不逾三十天。
二代健保預計明年七月上路實施,攸關民眾投保權益的施行細則修正也如火如荼,健保監理委員會昨天召開臨時會議,一連做出數項重大變革建議,將交由衛生署最後定案。
過去出國六個月以上的留學生、藝人、海外工作者,可申請健保停保,人不在國內就不必繳保費,要看病開刀再回國復保,形成另類不公現象,根據健保局統計,每年申請停保者平均約十二萬人、申請復保約十一萬人,而目前處於停保狀態的民眾約有十七萬人。
健保局承保組組長鄧世輝說,健保屬強制性保險,過去原考慮民眾從國外回台就醫可近性,不如國內民眾方便,繳費卻得不到服務,才開放出國六個月以上民眾,可自由選擇停保,但國內一直有反彈聲浪,質疑為何獨厚少數人可不繳保費。
很多人按時繳保費,一、兩年都沒上醫院,能否也比照辦理停保?健保監理委員會委員滕西華說,同樣是國民,沒錢出國者、失業者,健保費不繳也不行,現行停復保規定,已經造成投保落差,使全民分攤風險美意打折,過去藝人林志玲也曾被檢舉出國未滿六個月卻停保,還被追繳保費。
一旦新制上路,只要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和戶籍者,未來無論人在國內或國外,一律得按時繳保費,有國籍無戶籍者,則需連續居留滿六個月才能納保。
會中另建議放寬在台工作、經商、依親或留學外國人,只要在七個月內居留滿六個月即可納保,預估以中國大陸人士受惠最多。但也有反對意見認為,二代健保規定連續居留滿六個月的條件已夠寬鬆,再加上健保財務困窘,對外國人不應格外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