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歐洲商會(ECCT)昨天發布「二○一一—二○一二年度建議書」,指出要讓台灣進步,必需從「競爭力」、「人口結構」及「永續發展」三大範疇採取行動。歐洲商會副理事長胡日新指出,台灣至今未能採用國際標準、與歐盟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並尚未解除約二千一百項中國大陸製產品的進口禁令,這都是讓台灣無法充分發揮潛力的障礙。
這份以「台灣就位、力求成長」為主題的建議書,主要來自歐洲商會二十九個委員會中二十二個委員會的意見。歐洲企業目前仍是台灣最主要的外國投資來源,直接投資金額近三百億美元。
胡日新表示,為了改善台灣的競爭力,歐洲商會建議政府應針對四大議題採取行動:國際標準、大陸進口禁令、智慧財產權,以及與歐盟的貿易振興措施協議。
在國際標準部分,建議台灣法規應加速與國際標準接軌,台灣仍不允許歐洲產品由歐洲測試實驗室自行測試,強迫歐洲供應商使用台灣的實驗室,不但對供應商造成不必要的行政負擔和成本,更造成製造商與進口商必須自市場收回特定產品。歐洲商會建議,若在各項測試方面採納歐盟標準,並認可歐洲測試實驗室,就能解除技術性貿易障礙,並使台灣成為更具吸引力的投資地點。
歐洲商會表示,支持台灣促進兩岸商業貿易正常化的措施,卻有約二千一百項中國大陸製產品的進口禁令或限制,明顯與開放往來的效益背道而馳,建議應解除禁令與其他限制,才可提升台灣對國際投資者的吸引力。
在智慧財產部分,歐洲商會表示,台灣近期曾修訂商標法,免除舉證計算智財權侵權損害金額下限,因而擔憂台灣法院處理智財權侵權能力不足,判決結果無法產生嚇阻作用,也無法補償權利人蒙受的損害。同時也希望可以儘快通過新的專利法修正條文,才可預防未來專利強制授權法規的濫用。
另外,隨著美韓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台灣也應與歐盟加速簽定自由貿易協定,也就是貿易振興措施,將可為歐盟與台灣創造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