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麗玥台北報導】交通部觀光局長許文聖和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昨天宣布,台灣旅行購物保障制度開始實施,未來旅客只要是透過旅行社安排行程,一旦在會員商店購物發生糾紛,皆可使用購物保障代償機制。
許文聖表示,有位中國大陸遊客的投書指出,很喜歡台灣的旅行環境,但購物環境有待加強;還有遊客在拉拉山買水蜜桃,結果回去開箱發現全部不能吃。因為少數人不好的行為而扼殺當地產業,害了觀光,因此,觀光局要建立制度,讓違規者得到嚴厲處分。
品保協會秘書長陳怡全表示,旅行購物保障制度將全台購物商店分成六大類,包括珠寶玉石類、精品百貨類、鐘錶3C銀樓類、木雕陶瓷藝品類、食品農特產類和其他類購物店。業者提出申請,通過審查成為會員商店後,旅客在會員商店購物可享有購物保障。
陳怡全說,旅客一旦遭遇消費爭議,無論在出境前後都可向旅行品保協會投訴,糾紛處裡小組一旦確認應由業者賠償或退貨,業者應於十天內履行,逾期未履行則品保協會從購物保障金執行代償,確保遊客購物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