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專案調查小組昨天無預警查核台大醫院,專家實地查核發現,台大醫院的檢驗及器官捐贈移植流程,仍有五項缺失待改善,包括應將愛滋列為移植前最緊急的檢驗項目,並加註說明檢驗陽性者不得作為器官捐贈;衛生署也要求台大,未來一個月內所有移植個案,都要逐案通報衛生署審查,且未來口頭傳達檢驗結果時,一律得改用中文的「陽性」、「陰性」取代英文。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經專案小組實地查核,台大內部檢討並允諾改善的二十多項問題,大部分已改善,例如增加了檢驗報告的複核機制、指定醫師負責檢驗結果的確認,於上傳資料前印出檢驗原始資料以供確認,並加強器官摘取前及植入前的手術暫停確認動作等。
但專家發現仍有五項缺失:第一,作業過程仍不穩定,人員訓練有待加強;第二,應儘速修正標準作業書;第三,重大檢驗報告應有提示機制,並應同時通知協調人員及移植小組醫師,並經醫師確認;第四,應將愛滋檢驗列為移植前八項緊急檢驗項目之首,並加註說明為陽性者不得作為器官捐贈之用;第五,新修訂的標準作業程序,應擬定教育訓練計畫及內控查核機制。
石崇良強調,這五項缺失,台大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改善完成,並報衛生署審核,專案小組近日內也會再無預警進行查核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