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用就對了!
人類自古以來便離不開水與食物,不過在大人、小孩都「必須」倚賴網路辦公、寫報告甚至交友聊天、打電玩的現代,網路是不是也該歸類為民生「必需品」呢?
芬蘭政府於去年實施一條新法案,將寬頻網路立法為全體國民的法定權利,不僅是在法律上承認網路於現代生活中的地位,也保障了偏遠地區的民眾,享有平等的上網權。你覺得各國也該跟進嗎?
搞清楚弄明白
「須」字的本義是指人的「鬍鬚」,許慎《說文解字》說:「須,頤(ㄧ)下毛也。」只是這個用法後來被「鬚」字取代。另外,「須」也有表達「短時間、一會兒」的意思,如:「須臾」;也表示「等待」之意,如:「磨礪以須」。但「須」字最常使用的,是當作助動詞,表達「應該、應當」,如:「必須」、「須要」等。
「需」的本義則是「等待」,另外還有「索取、求取」的意思,例如:「需求」、「需索」。
「須」與「需」兩字很容易被混用,一般說來,它們之間的區別如下:
一、「需要」一般當動詞使用,表達「要求、渴求」的意思,所以後面可以帶上名詞當賓語。例如:「他需要一筆錢」或「我需要一個袋子,用來裝這些書」。
二、「必需」表達「不可或缺」的意思。例如:「這是民生之所必需」或「民生必需品」。而在這裡,「需」仍然是當動詞來用。
三、「必須」與「須要」一般當助動詞,表達「一定要、應該要」的意思,但後面不能帶上名詞來當賓語。例如:「你必須待在家裡休息」或「讀書須要專心」。
四、由於「必須」與「須要」屬助動詞用法,所以後面一定要接上動詞。例如我們可以說:「這些東西我都不需要」,但是不能說:「這些東西我都不必須」或「這些東西我都不須要」。
所以說,「送君千里,終須一別」的「須」不能寫成「需」,因為它表達的意思是就算送別送得再遠,終究還是「必須」分離的意思。
(選錄自《每日二字‧這樣用就對了》時報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