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北市推都更爭議不斷,都更受害者聯盟昨天到立法院陳情抗議,質疑政府規定建商應與居民召開協調會,但協調會實際上只是協調價碼,沒有讓民眾表達不願被徵地拆屋的聲音。環境法律人協會律師蔡志揚與立委田秋堇指出,憲法保障人民居住權與財產權,面對政府強拆房子,罔顧人民權益,已著手聲請釋憲。
永春社區居民表示,建商邊開協調會邊拆房子,把整個區域拆得很破爛了,最後不得不都更,不顧還居住在內十四戶住民。居民並公布監視器畫面,指建商在捷運永春站附近的都更基地施工,打算拆掉水塔,但當地仍有住戶不願搬離,為保護每天的生活用水,拒絕拆除水塔,爆發推擠衝突,住戶用肉身阻擋挖土機。居民怒批,施工人員強拉硬扯,根本是「都更流氓」。
居民指控,建商之所以可以邊開協調會邊拆房子,就是因為都更條例第三十四條,在沒有獲得全數地主同意的情況下也可以申請到建照,只要有建照,就可以陸續拆民宅。
另一起都更爭議則是位於士林橋下的王家都更案,高齡八十歲的王楊玉美也出面哀求,他們在當地已住了五代,她不要任何補償跟錢,只想繼續在那邊生活,但卻仍被強迫畫進都更範圍。
王家居民王耀德表示,都更條例第二十五之一與第三十六條是強徵、強拆條款,如果居民不同意拆遷,政府還會幫建商拆房子,建商以此當做靠山,協調會開再多次都沒有用,協調會成為建商合理化強取私人土地的做法,如果協調不成,建商就說住戶獅子大開口,要政府代拆房子。
至於之前傳出王家要求一億多元的補償金,王家回應指出,這個價錢是市府要他們寫陳情書時,硬逼他們開個價錢,實際上他們一毛錢都不想要,只要一個可以安身立命的所在。
台灣都更受害者聯盟痛批,都更條例根本充斥強遷、強拆條款,政府聲稱會開協調會,事實上卻是政府及建商逼住戶在協調會上「一定要開個價」,等於不想讓家園被「商品化」也不行。
蔡志揚說,憲法保障人民居住權和財產權,不應用都更條例的多數決剝奪人民的居住權與財產權,已經著手聲請釋憲,希望北市府等到釋憲結果出爐後再進行後續動作,不要在釋憲之前侵害人民權益。立委田秋堇也要求北市府先暫停有爭議的都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