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衛生署昨天宣布,依照歐盟標準對國內包括DEHP等常見的五種塑化劑,訂出每日每公斤體重的耐受量,一方面作為釐清產品中少量塑化劑是否危害人體健康的風險評估值,也作為下一步訂定各食品塑化劑限量標準的依據,衛生署表示近期將全面調查塑化劑背景值,未來優先對包裝飲料與嬰幼兒食品,制定塑化劑限量標準。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表示,塑化劑是製造塑膠容器的添加物,因此食品製造過程中若使用到塑膠器具、管路及包材,就可能溶出少量塑化劑;加上工業上大量使用,使得塑化劑也可能存在環境中,因環境汙染或食物鏈累積,而存在食品中。
衛署召開食品安全與營養諮詢委員會,參考國內外學者提出的毒理研究及背景值資料,決定比照歐盟標準訂出每日耐受量,作為食品汙染含量的風險評估計算依據,康照洲指出,目前已將塑化劑列為食品例行抽驗項目,若有單一食品的塑化劑超過每日耐受量,就是不尋常的汙染事件,可據此要求產品下架。
康照洲也宣布要全面調查食品中的塑化劑背景值,建立資料庫之後,再依據國人每日耐受量的風險評估,逐一對各類食品訂出限量標準,以包裝飲料與嬰幼兒食品作為優先制定的對象。
此外,針對已知可能從製程或包材中產生的微量汙染,衛署將研擬工業準則,希望工業界改善製造過程與塑膠器具的使用,並持續修正塑膠類食品包裝容器的規模和使用規範,以降低塑化劑進入食品中的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