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在黑心起雲劑風暴中,被指涉嫌在爆發後仍持續供貨給台北市士林夜市飲料攤商的金果王公司的塑化劑毒果汁案,士林地檢署今昨天偵結,檢方首度引用「千面人」條款,將起訴金果王公司負責人陳阿和起訴,從重求刑十二年,併科一千萬元罰金。另外,陳阿和的長子張益誌及三名員工也被求刑六年。
士林地檢署並首度引用俗稱「千面人」條款的,是刑法第一九一條之一條,依該規定,犯本條該條規定製造販賣陳列妨害衛生物品罪,對他人公開陳列、販賣之飲食物品或其他物品滲入、添加或塗抹毒物或其他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而致人於死者,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檢方起訴指出,除了陳阿和個人求刑十二年,罰金一千萬元,陳的金果王、金吉王二家公司也各被科一千五百萬元罰金,陳的長子張益誌、員工陳協增、會計林美惠各求刑六年,各科八百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