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政府延長追討欠稅時間,修法案意外未過關。為對欠稅大戶形成壓力,早點還清欠稅,財政部七月一日將公布欠稅大戶名單,公告期間也從去年的七天延長為三個月。
現行稅捐稽徵法規定,二○○七年三月五日前移送執行的欠稅案件,追稅期只到明年三月四日,若無法追討,六萬多件、一千多億元的欠稅將一筆勾銷。為此行政院提案修法,把追稅期延長到二○一七年三月四日,朝野黨團本已同意簽字,最後關頭無黨聯盟竟撤簽,導致修法案生變。
財政部去年五月一日公布欠稅大戶名單,範圍包括欠稅超過一千萬元的個人,及欠稅超過五千萬元的公司;國稅加上地方稅,共有一千五百五十八件,欠稅金額一千三百零八億元。公告名單後達到一定程度的效果,有欠稅人為求不要「上榜」,趕在公告前夕和國稅局協商還錢。
財政部賦稅署本月初發布最新統計,已追回近百件欠稅案件,要回十五億一千七百多萬元欠稅款,還有一千二百九十二億多元的欠稅款有待追討。財政部官員說,今年公告欠稅大戶的時間從五月一日延後到七月一日,配合立法院決議,公告期間從七天延長為三個月,希望逼欠稅人還錢的效果可以更好。
修法未過,財政部高層表示,會繼續與立委溝通協調、推動修法,力求九月開議的下個會期通過,希望爭取長一點的時間追稅。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費鴻泰也說,修法案沒過,等於鼓勵民眾欠稅,本屆立委只剩一個會期,會在下個會期推動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