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歐洲聯盟宣布反貪計畫,將公布未肅貪的成員國。據估計,貪腐每年浪費歐盟納稅人一千兩百億歐元。
歐盟執行委員會指責,部分歐盟成員國政府未正視貪腐問題,公布各成員國肅貪成果的報告,將迫使他們採取行動。歐盟內部事務專員馬姆斯壯表示:「政治人物和決策者打擊貪腐的決心顯然不夠。公布國家名字,讓他們丟臉……可以達到很大效果。」
有些歐盟成員國極為清廉,丹麥是「國際透明組織」清廉度排行榜第一名,但其他國家問題不少。脫離共產主義的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雖已加入歐盟,卻因貪腐問題未能加入免護照通行的申根條約。
歐盟執委會估計,因為決策人物收賄,導致歐盟內的政府採購合約價格比應有價格平均高出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二十五。
歐盟執委會將自二○一三年開始,每兩年提出一次貪腐報告,這項報告將根據國際監察組織和獨立專家的資料製作。
不過,執委會不會對反貪腐不力的會員國提出懲罰措施。
執委會也將在未來數月提出立法,改善沒收不法資產的法規以及加強金融犯罪調查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