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與「願」是組成一生行為的因子。所謂「業」來自過去所遺留下來的習慣,有光明有黑暗,多來自下意識行為;而「願」的力量出自內心,可能是一句承諾,或有益他人的行為,透過付出、服務、奉獻等精神,方能完成。力量強而有力,能夠突破侷限,發揮潛力,形成意想不到的結果。
有一日與學佛班的孩子提到「發願」的重要性,他們幼小的心靈,似乎無法明白願心的重要,於是我說:「從現在起,我們班就立下小小的心願,每天和學校班上所有的同學至少微笑一次,你們做得到嗎?」每一個小腦袋瓜無不猛點頭,我心滿意足地又說:「如果剛剛沒有這個願心,你還會給人一個微笑的請舉手!」此時全場啞口無聲。當下孩子便明白,如果不立願,不管願心大小,結果永遠也不會發生,所有最終的成就都來自強大的願力,並且堅持永不放棄。
願力是開啟心中希望大門的鑰匙,並沒有年齡、性別、國籍等限制,且需要不斷被昇華。從改變個人行為到利益大眾事業;從對外追求到內在心靈淨化;從希望能有到希望能給。巧妙的是,我們的世界也隨著願力昇華不斷的擴大,影響的人也就愈多。只要是為眾人的心願,必能感動人。
誠如星雲大師所言,感動將會是最美的世界。
(妙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