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產(?-前522年)春秋時代鄭國人,複姓公孫,名僑,字子產、子美,是鄭穆公之孫,貴族子國之子,鄭稱公孫。春秋時期鄭國的政治家和思想家、改革家。鄭簡公時為相二十三年,執政期間在政治上頗多建樹。被清朝的王源推許為「春秋第一人」。葬於邢山,目前中國大陸河南省新鄭市及長葛市,都稱此墓地為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子產從政後,進行了多項內政改革,重治田制,整頓貴族田地和農戶編制,承認土地私有,按田畝徵稅等政策。接著,他又用兩百多斤鐵鑄造一鼎,把新制定的刑書鑄在鼎上,放置於王宮門口,讓百姓都知道新刑法,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刑鼎」;也是中國第一部公開的成文法,更是奴隸制度邁向封建制度的一項重大變革。當時各國紛紛仿效,連強國晉國也擋不住潮流的趨勢,跟進鑄了刑書。
子產推行法治,寬猛相濟,安撫百姓,抑制強宗,保持國內政局長期穩定;不毀鄉校,以聽取國人意見;對外進行一系列外交活動,使鄭國免遭兵革之禍;「知人善用,擇其能者而使之」,因此政績顯赫。《左傳》說他:「為相一年,豎子不戲狎,斑白不提挈,僮子不犁畔;二年,市不豫賈;三年,門不夜關,道不拾遺;四年,田器不歸;五年,士無尺籍,長期不令而治。」
由於政令嚴明,刑罰得當,造就了鄭國的鼎盛發展,形成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國富民安的大好局面。可以說,子產是中國歷史上主張「依法治國」第一人。
子產去世時,鄭國舉國哀悼,孔子聽到子產去世的消息,也大為悲慟。子產的改革為鄭國帶來繁榮,可惜後繼者沒能承續子產的政策,使得國力漸漸衰弱下去,最終覆滅。但子產還是為中國留下了非常珍貴的法治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