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講座】緒論 3──《法華經》版本

永本 |201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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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經》的漢譯本有六種;梵文原典依發現的地域而分類,有三種傳本:尼泊爾本、娑夷水本、中亞本;另有西藏的譯本。其中漢譯本於《藏經》中現存僅有三種:

1.西晉.竺法護翻譯的《正法華經》,十卷、二十七品,約西元二八六年譯出,是最早的譯本,也最詳密。

2.姚秦.鳩摩羅什翻譯的《妙法蓮華經》,七卷、二十八品,約西元四○六年譯出。採意譯的方式,最簡約、流傳最廣,而且比其他譯本多一品(〈提婆達多品〉

3.隋.闍那崛多與達摩笈多合譯的《添品法華經》,七卷、二十七品,約西元六○一年譯出。

《法華經》之所以產生上述差別,主要是依據的底本不同。《正法華經》根據梵文《貝葉經》所翻譯的;而《妙法蓮華經》則是根據西域「龜茲文本」翻譯的,才造成如此差異。隋仁壽元年(601),闍那崛多、達摩笈多二人,根據從印度傳來的梵文《貝葉經》,對羅什所翻譯《妙法蓮華經》重新作校定,即是後來的《添品妙法蓮華經》。

這三種譯名之不同,乃因《法華經》梵名為「薩達摩芬陀利迦蘇多覽」中「薩」有多種意義:竺法護取「正」意,鳩摩羅什、闍那崛多取「妙」意,「添品」不外是增補的意思。依據《添品妙法蓮華經‧經序》敘述:羅什的譯本中,缺少最初〈藥草喻品〉的前半、〈法師品〉的最初部分,及〈提婆品〉、〈普門品〉的偈頌,闍那崛多依據請來的貝葉本,加以增補,故稱為《添品妙法蓮華經》。

現存三種譯本的經文內容,亦互有出入,「妙」本最簡,「添品」其次,「正」本最為詳盡。此三種譯本,流傳於日本、中國者,以羅什的《妙法蓮華經》為主,除因鳩摩羅什的譯本較為流暢外,羅什門下弟子,如僧叡等,爭相講說此經,續有法雲、智者、吉藏等諸賢哲,加以注釋的緣故。而其它二譯,就成為一般比較的研究資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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