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雇主虐待外勞、外勞逃跑時有所聞,勞委會昨天表示,為鼓勵民眾檢舉違反《就業服務法》的雇主、仲介業者或外勞,新訂檢舉獎金要點,鼓勵民眾協同檢舉,最高舉報獎金可獲五萬元,本月起實施。
勞動節剛過,卻傳出黑心雇主疑似罔顧人權、苛扣剝削女外勞的事件。南投縣草屯警方昨天家戶訪查時,發現印尼籍女外勞「阿尼」獨自在一座荖葉園工作,經聯絡南投專勤隊、專業口譯協助偵訊,發現「阿尼」去年四月以看護工名義來台後,卻被送至林姓雇主的荖葉園做苦工,每天超時工作十九小時,還兼做清潔工、煮飯婆,一年來一毛錢都沒領過。
為減少雇主虐待外勞,甚至逼迫信奉回教外勞吃豬肉等情事,勞委會新訂民眾檢舉違反就服法規定獎勵金要點,除提高檢舉獎金、改按人頭核發獎金外,也新增鼓勵民眾檢舉雇主虐待性侵外勞、限制外勞人身自由或不尊重外勞宗教信仰等情事。
勞委會表示,若發現疑似非法雇主、私立就服機構或外勞,可提供檢舉對象、時間、人數、地點及物證等,向各地移民署專勤隊、警察機關、海巡機關或勞工主管機關提出檢舉,經查證屬實,就會核發舉報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