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考試院表示,即日起,專技人員考試及格的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免徵五百元考試及格證書費,並溯自一月一日起的專技考試,已繳費者可向考試院申請退費。
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說,為了照顧身心障礙者及低收入戶,考試院檢討修正「考試院各種證書暨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規定專技人員考試及格的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免徵五百元考試及格證書費,全案經財政部函復同意。
黃雅榜指出,今年一月一日以後已放榜的九十九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考試及九十九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及格人員,如果是符合免徵證書費條件的身心障礙者及低收入戶,已繳納五百元證書費者,也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考試院申請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