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紅十字會募、捐款流程引發修法爭議,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表示,《紅十字會法》與《公益勸募條例》都有修法必要,內政部未來一周將召集各公益團體代表討論,透明化收支明細,並訂定善款使用的年度上限,將以一個月為期提出修法草案。
昨天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中,立委建議修改紅十字會法,甚至廢除紅十字會法,將紅十字會納入公益勸募條例規範;公益勸募條例也有不足之處,內政部在善款執行監督方面放牛吃草,善款執行演變成無限延期。
江宜樺表示,紅十字會法對募款的授權較寬鬆,將朝比照公益勸募條例處理,但因紅十字會是全世界的救援組織,其特色並非一般公益團體可取代,《紅十字會法》有存在必要,讓紅十字會回歸《公益勸募條例》規範並不妥當。
至於修正公益勸募條例,江宜樺表示,修法方向是訂定善款使用的年度上限,萬一過了使用年限仍有剩下的善款該如何處理,內政部希望明訂法源,可能的方式是由政府、民間共同組成賑災基金會,成為一個「大水庫」,任何災難都可以使用其中經費。
他說,內政部近日將邀請公益團體交換意見,預計一個月內提出修正草案,希望六月底前送行政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