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元年
巴西承認中華民國,全球第一個
民國六年
一戰爆發,與德、奧斷交並宣戰
民國八年
中國代表團參加巴黎和會,不願把德國於山東的權益割讓給日本,拒絕在《凡爾賽和約》上簽字
民國三十年
正式對日宣戰,宣布中日之間一切條約、專約、協定及契約均屬無效 民國三十二年
中、美、英三國發表《開羅宣言》
;駐美大使魏道明與美方簽署《中美新約》,廢除美國在華不平等條約,之後陸續廢除鴉片戰爭後所簽訂的大部分不平等條約
民國三十四年
中、美、英三國領袖發表《波茨坦公告》;顧維鈞代表簽署《聯合國憲章》
民國四十三年
簽署《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民國六十年
退出聯合國
民國六十一年
與二十九國斷交,包括日本
民國六十八年
與美國斷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