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南亞徐姓科技工程師疑似過勞死案例,去年被勞保局駁回,勞委會昨天重新召開職業病鑑定委員會,首度引用放寬後的過勞死認定基準,翻案成功,判定徐姓工程師確實因為加班超時,長期工作疲累致猝發「心因性休克」,也就是俗稱的「過勞死」。這也是過勞死基準放寬後通過的首例。
職業病鑑定委員會通定過勞死主因是,徐姓工程師的加班時數與其猝發致死有「強烈相關」,即其加班時數達到「過勞死」認定基準所稱,案發前一個月加班時數九十二小時,前二至六個月加班時數達七十二小時。
勞委會表示,工時並非職業病唯一考慮因素,而是綜合考量工時狀況是否超過精神負荷等因素,與會職業病鑑定委員超過二分之一認定確為「職業病」,全案已轉報勞保局核發四十五個月職業災害給付。
徐爸爸出席會議得知判定結果後感到欣慰,他說,經過奔走、碰撞、蒐集嚴密資料,才有這樣結果,但「我們已經失去一個兒子」,希望政府能以兒子判例做為標準,未來不要再有勞工像他兒子一樣過勞死。徐媽媽則說,希望政府公權力介入,不該讓老百姓自己找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