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雅雯專題報導】台灣建立起醫療體系,加上全民健保的開辦,解決了就醫時的距離和財務可近性問題,目前衛生署規畫長期照護雙法,就是希望複製這套模式,先透過〈長期照顧服務法〉建立長照服務網,再推動〈長期照護保險法〉,由社會大眾共同來分攤所需的財源,這也是馬英九總統重要的社福政見。
衛生署曾依據今年失能人口推估保險經費,開辦費用推估約在四百億至八百多億元之間,但這筆費用隨著人口老化速度加快,愈晚開辦長照保險、所需費用會愈高。
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長鄧素文表示,今年台灣的失能人口雖僅占全國人口的百分之三,或許有人認為辦保險沒有符合效益,以社福經費辦理即可,但台灣平均餘命增加以及少子化嚴重,失能且需要長照人口將快速增加,因此,雖然北歐等國採稅收挹注的方式,但目前國內的稅收恐怕難以負荷這樣高額的費用,還是必須與健保一樣,回到眾人互助的原則。
曾任殘障聯盟祕書長、現任稅改聯盟召集人王榮璋表示,長照保險與健保不同,根據國外研究顯示,人一生約有十分之一機率會使用到長照資源,因此並不是自認為有需要就可以使用,目前衛生署規畫的長照保險法是全民納保,依據健保的費率來附加,也就是說出生的嬰兒就要繳長照保費,而且雇主原本就要替員工負擔部分健保費、若再加上一筆長照保費,雖然收取很方便,但直接上路恐怕引起反彈。
健保的經驗對長照保險未必全然是助力,王榮璋指出,健保十五年來屢次傳出財務危機,甫通過的健保修正案在保費收取上,仍使得同收入者、因分屬不同類目,出現保費不同的不公平,長照保險附加在這樣的基礎上,令人憂心;而且若跟健保費一樣有繳不出錢的問題,這些人往往又可能是最需要長照服務的人,難道要強制處理嗎?
他指出,國外採用稅收做長照保險是主流,因為稅收才能較公平達到財富重分配,如果國家認為提供民眾長照服務是必須要做的事,是否應檢討目前稅制上不公平之處;透過稅收處理,政府也才有權依據財務狀況,調整服務的使用對象或擬定收費的上限。
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祕書長吳玉琴表示,透過保險或稅收,只是解決財源問題,目前台灣長照體系尚未建構完善,居家及社區式服務提供不夠,且長照十年計畫的預算還遭到刪減,看不出政府的積極作為。
吳玉琴建議,政府不要急著推長照保險上路,而是先用稅收的方式,擴充服務供給量、培育服務人力,將長照服務體系建立後,還要先擇縣市做試辦點,將目前有年齡限制的先導型長照十年計畫,擴及全民為服務對象,才能準確衡量是否適合開辦保險,而不只是要人民買單。
吳玉琴指出,長照服務到底要保險還是稅收來做,或許各有優缺點,但她提醒政府,不能把保險當做解決問題的方法,雖然看似民眾要多少服務、就應負擔更多保費,但保險往往也會刺激需求,健保就是鮮明前例,開辦後醫療費用不斷成長,即使有新科技與老化的因素存在,但醫療需求的確被刺激成長。
衛生署指出,目前長照分三階段進行,第一是執行中的長照十年計畫,第二將以長照服務法建置長期照護服務體系與網絡,第三階段才會開辦長期保險,但並未明確指出詳細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