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核定復徵空地稅,預計本周生效,立委質疑財政部正研擬限縮停車場的租稅優惠,朝縮短免稅期間或限制適用條件的方向修訂,避免財團利用停車場養地,成為政府課徵空地稅的「漏網之魚」。
財政部官員說,為解決都會區停車一位難求的情形,行政院在民國八十三年發布行政命令,讓取得停車場登記證供公共使用的停車場用地,可享千分之十的地價稅優惠稅率;但由於都會區停車問題逐漸改善,加上監察委員和立法委員要求修改現行規定,避免建商或財團藉由興建臨時停車場養地套利,還能享受優惠地價稅。
立委羅淑蕾抨擊,有一家公司在台北市信義計畫區某塊土地,本來要繳七千多萬元地價稅,但在申請建築執照前,先移作臨時停車場使用,只繳地價稅一千多萬元,兩年下來政府損失一億多元稅收。她統計,台北市有三百八十四處停車場,市府因此損失七億元的稅收,財政部根本是在圖利養地建商。
立委薛凌指出,已提案要求財政部檢討現行停車場用地租稅優惠政策,並取消租稅獎勵,回歸一般稅率,以遏阻財團養地、賺取不當資本利得。
據了解,財政部評估廢止該行政命令的衝擊太大,傾向採取折衷方式修改規定,目前可能的修訂方向除了縮短免稅期間,也可能限制適用地價稅優惠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