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宏義台南報導】追求健康人生是大家共同的心願,如何避免食品添加物危害人體,讓很多家庭主婦頗為傷腦筋。署立台南醫院營養組長蔡佩芬特別提供四項準則,希望為民眾的健康把關。
蔡佩芬指出,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添加物定義是食品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藏等過程中,用以著色、調味、防腐、乳化、增加香味、安定品質、促進發酵、增加稠度、增加營養、防止氧化或其他用途而添加或接觸於食品的物質。
她提供慎選食品的四項準則:
一、選擇合格廠商,如廠牌較具信用者,或包裝上有衛生機構檢驗合格之標示,目前國內有正字標記、中華食物優良食品、食品GMP、吉園圈優良農產品、GSP優良商店等標示可供辨別。
二、依據衛生管理法規定,留心、注意產品標示,因為合法、合格一般產品,外包裝會標示應有食品添加物的種類與劑量。
三、改變對食品品質的要求,如買蘿蔔糕不要求其成品外形工整、不具黏性;買魚漿加工品(如脆丸)不要求其脆度很高;若食物顏色愈近乎不自然,愈有可能摻入其他有害人體的物質,如饅頭過白、蝦子過紅等。
四、為了增加食品的風味,常加了鮮味劑、香料、甜味劑,採買時應找合格廠商,市面上自製自銷的小攤販常缺乏這方面的知識,自行添加了過量的添加物,如零售的檸檬水不僅加了檸檬汁,甚至捨不得使用糖而使用甜味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