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七月一日起,政府部門的員工餐廳,不可以提供各類材質的免洗餐具,環保署昨日公布了全國各環保單位的稽查結果,包括高雄市政府、台北地方法院、台北菸廠、嘉義縣政府以及嘉義縣稅捐稽徵處等五個公家機關違反規定。
環保署廢管處張旭彰科長表示,為了減少免洗餐具用量,從今年七月一日起,政府部門的員工餐廳一律不能再出現「使用一次就丟」的餐具,各級環保單位已經針對五百五十五家附有餐廳的政府部門執行稽查,絕大多數都符合規定。
不過,台北地方法院、台北菸廠、高雄市政府、嘉義縣政府及嘉義縣稅捐稽徵處這五個政府機關,還是收到了警告單,必須限期改善,否則將處以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罰鍰。
這五家政府機關當中,高雄市政府及嘉義縣政府都屬於當地環保局的上級單位,還是被環保局開單警告,列入稽查重點,顯現出執行政策的決心。
環保署表示,政府部門員工餐廳已經開始實施,至於公私立學校的餐廳,則將在九月一日起實施,管制對象總計約八百多家,預估實施後,每年將可減少二千六百公噸的免洗餐具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