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勞委會昨天公布與教育部首次聯手進行的建教生專案檢查結果,在抽檢五十一家建教生事業單位中,高達三十八家(七成四)有違法情節,違法案件七十九件,其中,以事業單位未與建教生簽訂書面訓練契約送主管機關備查違法比率最高,共二十五家,等於近半數廠商未與建教生簽書面契約。另外,工時不符規定比率也很高,達百分之二十六。
不過,勞委會與教育部此次聯手專案檢查對象,僅限經過教育部核准的建教生事業單位,因此無法得知違法招收建教生實情。另外,可議的是,因建教生領的是津貼,沒有工資,因此津貼是否短付,勞委會也未做檢查。
洋華公司違法招收建教生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建教生權益,勞委會與教育部於今年十月聯手針對建教生廠商進行專案勞動檢查。抽查對象包括美容業、觀光餐飲業、批發零售業、超商業、汽車、製造業及影視業等共五十一家。
勞委會表示,此次是針對建教生廠商是否違反勞基法、勞保條例等規定檢查,總計五十一家受檢廠商共七十九件違法情事,其中以「招收建教生時,未與其簽訂書面訓練契約送主管機關備查」有二十五家(百分之四十九)最多;其次有百分之十七廠商超收建教生。
「工時」也是廠商違法情節較嚴重的部分,共有九家未依規定給例假日、六家超時工作、六家國定假日未放假,總計與工時相關違規比率達百分之二十六。
勞委會強調,建教生雖是以學生身分至建教合作機構學習技能,但為保障建教生,勞基法規定,雇主招收建教生時,須簽訂書面訓練契約,明訂訓練項目、生活津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