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擬制訂「校園霸凌防制法」,台大社工系教授林萬億昨天指出,防制霸凌的相關規定,早列舉在教育部「友善校園計畫」,教育部應檢討為何沒落實,以及霸凌發生後回報環節的問題,霸凌法不僅效用不高、方法也不對;也有教育團體認為,處分校長、老師無法杜絕霸凌。
林萬億昨天在台大以「大學生活與社會參與」為題演講,呼籲大學生應多參與討論社會議題,並以近日教育部研擬「校園霸凌防制法」為例。
林萬億說,教育部以立法方式防堵霸凌「道理不對」,若只是將霸凌的學生隔離、轉學,不過是讓施暴學生到其他學校霸凌別人,未來還是會成為社會問題,「教育部想法太單純」,大學生應多給政府意見。
他說,教育部「友善校園總體營造計畫」早已有校園霸凌的相關定義與處理方式,各縣市也設有霸凌投訴專線,但因部分老師對學生某些行為不認為是霸凌,或學校通報機制未做好,通報環節才應深入檢討,光制訂法條無法治本,「教育不是這樣辦!」
對此,全國校長協會則表示,教育部說要先處理校長及老師視而不見的問題,會讓社會大眾誤以為施壓基層就可以解決霸凌問題,這種做法也不恰當,處分校長及教師的做法並不能杜絕霸凌。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表示,要防止校園霸凌事件,關鍵在於身處第一線的學務人員,教育部表示要增加學校社工人員進行事後輔導,卻不增加可以在事前捍衛秩序的學務人力,做法根本是「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