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中訊】坐輪椅行動不便的九十一歲任姓婦人,昨由家人陪同投票,未料投開票所吳姓監察員制止家屬陪同,任婦表示要投票給胡志強,但吳卻圈選蘇嘉全,經家人發現要求作廢,經投開票所主任同意重新投票,法界人士認為吳違反任婦的投票意願,可能構成妨害投票罪。
台中市議員候選人李中質疑,眷村老年人多,可能有不少年邁選民因此被「作票」。
台中市選舉委員會副總幹事扶克華表示,吳姓監察員行為違反選罷法第十八條規定,依規定要有二位選監入員陪同圈選選票。
法界人士說,投開票所監察員制止年邁行動不便的老婦由家人陪同投票,與選罷法第十八條規定不符,該法規定身心障礙不能自行圈選而能表示其意思者,得依其請求,由家屬一人在場,依據本人意思,協助或代為圈投。
任姓老婦表示要投票給胡志強,但這名監察員卻是圈選蘇嘉全,事後辯稱聽錯了,明顯違反任婦的投票意願,可能違反妨害投票罪、或選罷法第一百零九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