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有誦經、抄經習慣,也都會回向,但我並沒有皈依,回向的功德會有用嗎?不管有沒有信仰佛教或是信仰其他宗教,只要是發生婚前性行為都算是邪淫嗎?如果是男生不尊重對方的意願,半強迫地發生關係,那女方也算是犯了此戒嗎?
福報禪師答:兩個截然不同的問題,其實都繞著根本法則的邊緣,尋求一個令自己心安的答案;然而佛法的本懷,是要人們在一定的規範下,讓自己有一個重新面對自己、檢視自己、修正自己的機會。因此,認識根本理念,是很重要的一環。
皈依,是皈投、依靠。就像世間上的人,靠著財寶,獲得物質的生活;皈依佛教,則是靠著佛法僧三寶,獲得精神的支柱、和心靈的依靠,使生命品質產生好的改變。當我們透過皈依,取得依靠,從而改變生命品質,而且能以這良好的生命品質去影響他人,造福社會之時,就能清楚明白,原來自己是有那份潛在的能量,這潛在能量,就是自心本性,這也就是「皈依自性三寶」。
照著這層意義來看,皈依的真正意義大過回向太多太多了。回頭來說,假使你有心誦經、抄經,卻不皈依,而老是在一種「有用嗎?」的疑問狀態,依照心念法則來說,功效當然差很多,何不皈依三寶以穩定心念呢?
男女關係,只要一涉及感情,旁人通常無法置喙,情到深處究竟有無怨尤?只有當事人心知肚明,佛法所能給予的,就是一個基本原則。關於不邪淫,原則就是一、婚姻之外的非法關係。二、不被一般社會倫常所接受的關係。
至於犯不犯戒?沒有宣誓受戒,就沒有犯不犯戒的考量。也許你並沒受過戒,不過要提醒你,只要是成人,在自由意志下所發生的行為,不能拿佛法來買單。因為,既成立的事實,會形成心念種子,不會因為你沒有受戒,而能用橡皮擦將之擦掉。因此,與其追究是不是犯戒,不如今後潔身自愛,並且讓男女關係正常化、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