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一家大型市調公司進行的調查顯示,「假點擊,真詐財」已經成為網路搜尋引擎與網頁經營者的大敵,僅僅去年一年,就造成了廣告主八億美金,合台幣將近兩百六十億的損失。
一般來講,網頁經營者或網路搜尋引擎,獲利的主要方式,就是靠網路廣告,廣告主付費方式分兩種,一種是點擊廣告欄位,廣告主依點擊率付錢;另一種方式,是直接在網頁或搜尋結果頁上PO廣告,廣告主依瀏覽人次付錢;可是這兩種方式都能夠作假。有的廣告公司,用一種點擊程式,拚命點擊對手的廣告,害對手得花大錢;另一種方式則是網頁在瀏覽人數上動手腳,或是不斷地點擊網頁,也可以讓廣告主大失血。
目前美國三大搜尋引擎供應商,也就是Google、雅虎和微軟,都接到不少廣告主的抱怨,這三大搜尋服務商表示,他們會加強防禦機制,如果確實查到有被「詐點」的情形,他們會退款給廣告主;不過,已經有百分之二十七的廣告主,決定減少投資網路廣告,另外有百分之十的廣告主,也開始考慮減少網路廣告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