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獨立機關首長或委員「免職」認定趨嚴,行政院擬修法,增列違反職務義務或有不能勝任的情形,即可將關首長或委員免職規定。今年九月若完成立法,首先適用的為已被停職的金管會主委龔照勝。
龔照勝在台糖董事長任內涉及三起弊案,行政院五月十二日對他作出停職處分,但龔照勝以金管會主委有任期保障為由,堅不辭職,且不服行政院對他的停職決定,於上月二十七日將訴願書送達行政院,行政院訴願會預定三個月內召開委員會議審議作成決定。
行政院主管官員昨天表示,一般政務官隨時可以下台,但獨立機關如金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首長、主委、委員是屬於有任期保障的政務官,除非經判刑確定,否則主管機關並無法將其免職。
為了解決這項立法疏漏,行政院將比照美、日等先進國家,增訂「免職」規定,只要違反職務上的義務或其他不能勝任該職務的情形,如精神喪失等情形,即可予以免職。
這項修正法案若在今年九月立法院開議後完成三讀,龔照勝將適用新制規範,因此這項修正法案又被外界稱為龔照勝條款。
政院官員表示,龔照勝循行政訴願方式保障自己的權益並無不可,若龔照勝不服行政院訴願會裁決結果,他可以再向台北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這與行政院修法是兩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