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修正案,取消卸任總統、副總統終身禮遇,禮遇年限與任職期間相同,禮遇金限縮為總統每月二十五萬元、副總統每月十八萬元,且隨公教人員待遇調整。前總統李登輝、前副總統連戰不受新法影響。
除了禮遇金縮減,卸任總統聘用事務人員、司機,租用居所、辦公室所需的年度事務費,也從每年一千二百萬元,減為第一年八百萬元、第二年七百萬元、第三年六百萬元、第四年以後不再遞減,額度為五百萬元。
副總統卸任後第一年事務費為四百萬元,第二年三百五十萬元,第三年三百萬元,第四年二百五十萬元,第五年後不再遞減,為二百五十萬元。
總統卸任後的安全護衛從目前的十六人減少為八至十二人,副總統為四到八人,只限於國內執勤。
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年限也明文規定應與任職期間相同,未滿一年以一年計算,最多兩任八年。
卸任總統、副總統若再任有給公職、犯內亂外患貪污等罪判刑確定、喪失中華民國國籍、移居國外定居,不予禮遇;因罷免、彈劾或判刑解職者也不予禮遇。
實際擔任十二年總統的李登輝,在新法令於明年元旦生效後,可持續享有十二年退職禮遇,不受兩任八年限制,但每月禮遇金從目前的五十五萬元減為二十五萬元,事務費按新法支給。
而依「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規定支領退休俸的連戰,不適用新規定;連戰退職金本俸加上百分之十八利率,目前月領約四十七萬元。
照新禮遇條例計算,陳水扁總統二○○八年卸任後,可享八年禮遇,連同辦公雜費,八年共需七千多萬元。副總統呂秀蓮的禮遇經費八年共四千零二十八萬元。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估算,新法實施後,每年至少可節省公帑六千八百萬元,十年就可省下六億八千萬元。
台聯黨團表示,比照「兩蔣陵寢」每年編列七千多萬元,未來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預算每年才約一千五百二十萬元,「活人不如死人」,國親應刪除「兩蔣陵寢」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