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南韓五十多歲的一對老夫妻決定將外孫收養為養子,向法院提出養子申請,意外獲得了肯定判決。
據韓聯社報導,南韓昌原地方支院盧甲植(音譯)法官,對於五十七歲的崔某將十二歲外孫領養為養子的入養申請,九日做出了許可判決。
盧法官說:「外孫被領養為養子之後,雙方的關係將可以更為親密,並可以期待精神和物理方面的支助,因此許可了該申請。」「六年級的外孫被領養之後,將改稱媽媽和阿姨為姊姊。由於事先已有準備,所以不會造成家庭秩序的混亂。」
法官認為,就連沒有血緣關係的兒童都可以被領養為養子,自己的親人反而因親屬關係而不能領養的話,將違背領養制度的意義。
據了解,崔某的女兒婚後生子,但由於男方父母的干預,雙方離婚收場
;而孩子一出生就讓外公外婆撫養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