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紐約州檢察長郭謨六日遞狀指控製造液晶面板的台灣、日本、南韓公司及其美國關係企業,總共二十家公司,聯合操縱價格十年(一九九六到二○○六年),造成購買他們產品的紐約公家機構巨額損失。郭謨表示,檢察長辦公室本乎職責,要追究這項共謀造成的「損害、民事懲罰、成本,以及與傷害相當的救濟」,包括追回「非法溢價」。
被告企業包括南韓的三星電子和LG面板公司,日本的Sharp、東芝、日立面板(Hitachi Displays),台灣的友達、奇美、日本奇美,以及這些企業的美國關係企業。
被調查的公司有些已坦承觸犯反托辣斯法,在二○○八到二○一○年之間和美國聯邦政府達成認罪減刑協議,總共繳納八億九千萬美元(台幣兩百八十二億元)以上罰金,其中有些協議包含十四個月徒刑。觸犯反托辣斯法是聯邦級刑事罪。
已和美國聯邦達成認罪減刑的公司,包括日立面板、LG面板及其美國分公司「美國LG面板」、奇美光電、Sharp、中華映管,以及精工愛普生一個單位。
郭謨在座落紐約郡的紐約州最高法院遞狀,指被告合組一個卡特爾,操縱價值七百億美元的電腦、電視、手機用液晶面板市場,消滅競爭,各家公司的高層人員定期祕密集會,交換生產資訊,討論聯合操縱價格,「就聯合定價、聯合漲價及限制產量達成內容詳細而且措詞明顯的協議,其中有些協議還形諸文件。」
訴狀說,被告不僅達成上述協議,還「彼此執行協議,糾舉偏離那些非法協議的同業,逼其就範。」
此外,「被告自知其操縱價格的共謀是非法的,因此積極千方百計掩飾其存在」。訴狀指控,被告彼此協調對客戶發訊的口徑,並操縱媒體報導,使他們聯手操控的價格看起來是供需規律使然。
郭謨指控被告以非法操縱的價格將面板賣給特定的電腦公司,包括戴爾、IBM,這些公司則將其電腦售予紐約的公家機構,包括州政府、郡、市政府、大專院校、醫院、捷運機構及消防部門,結果是這些機關為液晶面板多付巨大金額。郭謨表示,「我的職責就是要追回這些非法溢收的錢」。
被告的二十家公司,總部大多在亞洲,只是銷售和行銷處設在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