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愈來愈多婦女產後選擇在護理之家坐月子,動輒數萬元的費用,不時發生消費糾紛。衛生署昨天公布定型化契約,明訂產婦入住前後解約賠償金額,不得違法超收,否則最高可罰一百五十萬元。
調查顯示,都會區、教育程度較高、生第一胎的婦女,有較高比率進住產後護理之家或坐月子中心,以台北市為例,比率為二到三成,平均入住天數十到十四天。
不過,國內坐月子、產後護理之家的收費紊亂,偏遠地區住一晚約兩千至三千五百元,台北都會地區為三千元起跳,有些甚至高達一晚一萬兩千元,常見解約賠償、提前離開、服務內容不符期待等消費糾紛。
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長鄧素文表示,「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月底公告實施後,將適用一百家衛生署核准設立的產後護理機構,以及眾多僅辦營利事業登記的坐月子中心。
鄧素文表示,這個定型化契約,明訂產後護理機構須提供六大服務內容,但坐月子中心則不得在契約書上記載「護理人員應提供二十四小時服務」等涉及醫療行為服務。
契約規定,業者如一定要收取訂金,收費不得超過總金額一成;消費者若在入住日前三十一天解約,賠償訂金為百分之十以下,入住當天解約,也可收回百分之十訂金。
入住後解約,業者應退回未住滿日數的餘款,並且最多只能以餘款的百分之十做為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