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氣象報告,梅雨季已屆尾聲進入夏季,各級學校也將放暑假,不少學子會從事水上活動,但家長難免擔心,因為據統計,每年暑假期間約有六百人在水上活動發生意外,可見安全維護與管理,尚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許多民眾及官員常認為在水域發生意外,是因當事人不會游泳,但事實並不然。
目前台灣海域遊憩活動已不止游泳及浮潛等活動,機具及活動內容推陳出新,例如大力水手、飛行沙發、鴛鴦飛艇、子彈飛梭、趴趴大漢堡等,更已超過現行法令規定範圍,而且多數新興遊憩機具是複製外國,設計、操作有潛在風險。
其次,由於水域遊憩活動的範圍包括陸地與水域,管理單位常跨數個機關,權責畫分因缺乏健全協調機制,不但權責不明,也使得稽核與執行有模糊、爭議,導致疏漏、貽誤,於是意外時有所聞。
呼籲行政院盡速協調,釐清權責、增修相關法規,避免造成規範管理的空窗期,若放任法規規範、管理不周延,及各單位權責不清,坐視意外頻發生,不僅是人民難以承受之重,政府亦難辭其咎。
此外,政府正大力推動觀光產業,而台灣的海岸線長、海洋資源豐富,應該積極發展海洋觀光遊憩,否則是暴殄天物。
趙麗雲(台北市/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