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昨天公布,合作檢驗十二件市售不同廠牌型號的電鍋,其中一款樣品「日虹」在「重要零組件比對」與「異常試驗」均不符合規定,容易發生危險,將限期回收或改正,若廠商未依規定辦理,則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消基會指出,此次抽驗的十二件電鍋,在「標示檢查」、「溫升試驗」、「洩漏電流及絕緣耐電壓」、「構造檢查」、及「低頻磁場」方面,全部都符合規定,但「日虹110V 60Hz 600W RH-106A」在「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合規定;加測「異常試驗」也不符合標準要求。消基會認為該款電鍋在模擬零組件故障等不正常情況使用下,溫升超過標準所規定之限制值,容易發生危險。
消基會與標檢局提醒消費者,選購電鍋時應注意檢視廠商名稱及地址、電器規格,尤其要注意是否貼有「商品安全標章」。
此外,使用時,因電鍋消耗電功率較大,應使用專用插座,避免和其他電器共用同一電源插座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