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魔事」即若行人禪修過程中,心中順著生死、貪著五欲、退失菩提心、嫉妒瞋恚等念頭,皆屬魔事。行人過去曾造魔業,今修禪定的緣故,引發宿世的業緣,故說「魔事」。而此「魔」以破壞行人的善法為能事。假使心中沒有雜念、妄念,自然沒有魔事;若有邪念、貪欲心,就容易生起魔境,為害心、身、五根等。對治之法,以「求心不可得」故魔事亦是虛妄的,邪法即然消滅。故當用止觀,觀魔界當下即為佛界,無二無別;因緣所生無有自性故。今從經文內容說明「魔事境」的緣由。
魔事緣由
行人修四種三昧(注1)時,惡業將消除、善法生起時,魔恐怕行人若出離此煩惱境後,能以智慧力度化他人,使不信者產生正信、使正信者生起善心,就會減少魔之眷屬;又想到行人因修持三昧,獲得大神力、大智慧力,必然能調伏、戰勝各種煩惱;所以,要破壞行人的善根,故有「魔事」。
若行人的功行道力淺弱,是不會驚動魔王波旬的;其它的鬼神,屬於欲界六天所管轄,當入欲界定時,應當防犯鬼神來擾亂。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隨著禪定的功行,自然會伴隨魔境的產生,此為過去惡業升起所致。故《大品般若經》(大四六‧一一四下)說:「魔事、魔罪不說者,是菩薩惡知識」。(注2)
若能了知邪、正之法性如一,則魔界如、佛界如。因為魔與佛為相對兩個概念,有魔界之邪,即有佛界之正;反之,有佛界之正,亦相對有魔界之邪。如魔、佛相忘,則邪、正一如,魔界如即佛界如。所謂「懷抱心性湛然」即是正、邪、佛、魔兩忘,則為平等一相。
注釋:
1.四種三昧:指前所說的常行三昧、常坐三昧、半行半坐三昧、非行非坐三昧。半行半坐三昧,含方等三昧、法華三昧;非行非坐三昧,又名覺意三昧。
2.魔罪:因魔有事,因事生罪,故名「魔罪」;心中若順生死,皆名「魔罪」。若教菩薩遠離六波羅蜜,是名「魔事」;又有惡知識,亦稱「魔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