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在傳出澳洲一名少女遭網友殺害後,對於青少年把自己照片張貼到臉書(Facebook)等社交網站上的行為,警方提出警告。
昆士蘭警官克勞福(Peter Crawford)表示,年輕人應確定個人照片以及像是出生日期、學校及住家地址等個人資訊,只有認識的人才能看到。
「我不了解為何要將青少年或是孩子的照片,放在任何有心人士都可以看得到的網路上。」
克勞福說:「這不只是照片的問題,如果某人準備將照片放到網路上,他們通常也都會提供許多關於自己的其他資料。」
雪梨一名男子據稱在臉書上創造假身分,並用這個身分,將現年十八歲的少女貝洛美索夫(Nona Belomesoff)誘拐到偏遠森林地區,這名男子上周被控謀殺。
取自貝洛美索夫網路檔案的照片,被澳洲各大報刊載,新南威爾斯省警方表示,有太多線上資料可以輕易任人取得。
新南威爾斯省電腦犯罪小組的警官約翰‧克拉特克(John Kerlatec)建議:「把每個跟你談話的人,都當做是完全不認識的陌生人。」
兒童對網友的戒心較低,台灣微軟與兒福聯盟近日公布的調查顯示,有兩成的台灣小學生認為,只要在網路上聊過三次以上就已非陌生人,逾三成的學童會單獨赴網友約會。